代购的代价
“我就想自己赚点生活费,这样可以不再跟父母要钱……没想到犯了法.”9月3日,年仅30岁的李晓航在法庭上哽咽着为自己从事的海外代购生意辩解,“我没有预谋逃避海关监管,只是不清楚带化妆品还要交税.”当天,李晓航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处以李晓航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罪.震动和恐慌迅速蔓延,海外代购变成了走私?李晓航的个人灾难,犹如一道眩目的闪电,让海外代购这个活跃在灰色地带的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暴露无遗.
2012-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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