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39/j.bjsshkxy.cswt.181206
城中村拆迁安置居民住房财产的分化及其影响因素——以武汉市两个拆迁安置区为例
通过比较两种拆迁补偿模式下居民在安置前后的住房财产持有分化程度,运用夏普利值回归分解法分析了家庭生计禀赋对住房财产分化的具体贡献和相对重要程度.结果显示:补偿模式对居民住房财产持有具有显著的分异影响,设置房屋补偿最高基线的青年城小区居民的住房财产持有量较拆迁前显著减少,而未设置住房补偿限制的西苑小区则有显著增加;城中村居民家庭的住房财产分化程度较为明显,还建后青年城小区居民的住房财产分化缓解程度、财产流动性及流动性带来的社会福利水平均大于西苑小区,青年城居民住房财产较易向下移动,而西苑则更易向上移动;物质资本是居民住房财产分化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其中住房初始禀赋对安置后住房财产分化的贡献率大于58%.
城中村、拆迁安置、住房财产、分化程度、武汉市
F299.23;D669.3(城市与市政经济)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4JZD009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