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39/j.bjsshkxy.cswt.181201
容积率奖励的法律性质及法治化路径
认为容积率奖励是我国地方政府规制土地开发使用的新型行政措施,发挥着分配城市空间利益的功能.从法理层面加以审视可发现:容积率奖励立足于行政任务的转变,顺应了公私合作的兴起,契合着法经济学的分析,经受住了平等原则的检验,具有充足的正当性基础.基于解释论的研究范式,运用行政行为模式的分析框架,将容积率奖励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行政契约四重属性的复合行政行为.认为推进容积率奖励的法治化建设有助于全面贯彻宪法实施、解决容积率刚性管制失灵及实现行政法治原则.为此,有必要在增加立法供给的前提条件下完善实体规制与加强程序控制.
城市规划、容积率奖励、法律性质、行政行为、法治化建设
TU984.12(地下建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AZD022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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