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行政接管
当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陷入危机时,政府应采取行政接管保障特许经营项目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通过规范分析和法理论证,尝试重构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行政接管法律规范体系。提出应确立接管的主体,明确接管启动原因与程序,改进接管的决定机制,完善接管措施,健全接管的后续处理及救济措施。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政接管、行政强制措施
F294.1(城市与市政经济)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L019DFX036;辽宁省依法行政课题项目
2011-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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