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的利益共同体模式
以广州城市改造问题为切入点,分析得出不论是政府改造模式、市场改造模式还是混合改造模式,都存在治理困境:政府改造模式导致”角色”错位,市场改造模式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混合改造模式导致成本外溢.上述传统的改造模式由于没有将改造成本内部化,政府或市场行为都会产生负外部性,因此,需要寻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治理模式.尝试提出利益共同体模式,这种模式能区分行动者的不同角色,以产权为纽带、以外部成本内部化为基础,通过合约安排使政府、开发商和原住地居民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使城市更新成为一个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社区集体行为.新的治理模式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我国城市更新的理性选择.
城市更新、治理、模式
F299.2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0-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