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031.2007.03.015
城市居民与高污染性配套经营活动的经济关系分析
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角度认为,对于居民区的高污染性经营活动,仅以法令或制度的形式加以制止或惩罚有失公平;居民与配套设施经营者是相邻产权空间的产权主体,解决二者之间的产权纠纷不能以单方面的利益为出发点.从经济学产权理论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的解释,并找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新途径.
高污染性配套服务、居民区、经济学、产权理论、外部性
F294;X5(城市与市政经济)
200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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