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8-4069.2020.03.023
明代时期的蚕业(下)
第三节 蚕丝赋税
明太祖朱元璋了解到征收丝税的基础出于蚕桑,因此,多次下令百姓和屯田士兵栽种桑树,栽种数目,造册回奏,以此作为政府征税的依据.赋税的标准,"麻田征八两,木棉亩四两,栽桑于四年后起科"①,可见丝已成为附纳税目之一,通名为"农桑丝",正常农桑丝的缴纳标准,按栽桑株数来征收,大致每株科丝一分至一分一厘.
明代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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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8;I206.2;J212
2021-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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