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36.2020.02.014
游戏直播画面侵权问题研究
在研究游戏直播相关法律问题时,首先应当明晰游戏直播画面和运行画面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再讨论两者的著作权归属.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游戏直播行为为合理使用还是侵权,可从主播与直播平台签约状态的视角,结合转换性、直播性质和潜在市场来分析.当游戏直播侵权成立时,直播平台可能不是侵权赔偿主体.在确定侵权赔偿范围方面,若因难以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而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计算标准时,应当进行得利因素分析,不宜将整体得利认定为赔偿数额.
游戏直播、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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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20-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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