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36.2011.03.019
浅析可交易水权的初始分配
我国长期以来,水权市场一直处于一个缺位的状态,由水权引起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用水者之间根本不可能通过私下解决的方式自行调节,只能由政府依法在各用水主体之间进行初始分配,形成初始水权市场。而根据经济学理论,只有允许自由交易,才能更好地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完善水权的初始分配制度是由水资源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同时也为水权交易打下坚实的基础。
可交易水权、初始分配、可持续发展
D922.65(中国法律)
2012-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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