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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3062.2013.03.012

二手房从严征税激起千层浪

引用
"20%"个税催生新"变数" 按照国务院发布"国五条"相关细则,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以转让收入的1%~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虽然"二手房"缴个税在征税方式上有两种算法,但在实践中一般都是按照总售价的1%征收.此次统一规定按差额的20%征收后,一些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将大大提升.业内人士算过这样一笔账,假设一套符合征税条件的住房,原价50万元,现在售价200万元,原来只需要交2万元的个税,现在则需要按增值额的20%征个税,税额达到30万元,这无疑将极大增加部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转让、交易成本、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所得税税率、住房、正确计算、征税方式、所得税额、售价、收入、生活用房、免税条件、增值额、国务院、余额、细则

F2 ;F12

2013-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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