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062.2005.05.005
北京当前房地产价格合理性之探讨
@@ 合理房价的计算,一般以房屋贷款占每户家庭每月或每年所得30%为合理比例,美国于1981年起采用此标准,而发达国家房价约为家庭年所得2至3倍.对北京市而言,以2003年家户平均可支配所得计算,则北京市居民平均一年居住花费不能超过14035.3元,以贷款年期20年计算,则处于平均收入上下的居民最多能购买总价为280706.2元的房地产,以2300元每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估算,其房屋面积可达122.05平方米;若以2003年北京市商品房的平均价格4456元每平方米计算,则房屋面积缩小为63平方米.若再考虑目前先进国家房地产价格约为家庭年所得2至3倍的条件下,处于平均收入上下的家庭最多能购买面积61平方米、2300元每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以及面积31.5平方米、4456元每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因此以合理房价标准而言,北京市较廉价的经济适用房尚勉强符合合理房价,但普通商品房的房价则的确有偏高的趋势,若以发达国家目前的标准衡量则房价更是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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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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