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190.2002.10.003
WTO金融服务贸易规范与我国金融法制建设
本文简要介绍了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贸易附件、金融服务承诺谅解协议以及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基本内容,通过对中外有关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立法进行比较,归纳了WTO成员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的特点,并就我国如何加快金融立法以及对现行金融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和调整提出了建议.作者针对国有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有商业银行法律事务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全方位树立依法经营防范风险理念,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业务经营活动的法律保障制度、经营管理效果的法律评价体系等多项对策,这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金融服务、贸易规范、金融法制建设、国有商业银行、银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服务贸易总协定、银行经营决策、法律事务工作、法律保障制度、依法经营、贸易协议、完善法律、评价体系、金融立法、经营活动、管理效果、服务承诺、风险理念、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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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4;F83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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