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之路在何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小城镇发展学术笔谈会
何兴华(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
高度重视作为居民点的小城镇变迁规律
小城镇可以作为居民点、作为管理单元、作为政策对象来分别理解,关于小城镇发展的争议往往是因为将此三者混为一谈.作为居民点的小城镇,它们是客观存在,也无所谓起个什么名称.它们既不可能消失,也不可能承担太多功能.因为居民点体系是由众多的自然、社会和人文因素逐渐促成的.管理单元则不同,它们是根据治理需要划定的,具有更多政治的、人为的因素.如果作为政策对象,其界定就成了某种政策的适用范围,这虽然也是治理手段,但是时效往往更短,具有更多的公共权力动态干预的特征.因此,关于小城镇到底是小城市加镇,还是规模较小的城市性质的镇,还是应该包括建制镇和乡集镇,实际上是关于发展重点的争议.从人居研究角度,可以参照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定义,把小城镇作为区别于乡村和城市的一种过渡状态的居民点.
新型城镇化、小城镇发展、路在何方、发展学术
F299.21;G112;F320.3
2017-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