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862.2023.01.006
新中国城市型工业遗产保护传承方法初探
加强建党建国历史文化遗产、改革开放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的保护传承,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名城保护传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新中国时期的工业遗产作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内涵外延拓展的重要对象,将其保护传承有机纳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是"两办意见"题中应有之义,契合高质量城乡建设工作方向.从背景和对象、工作基础、价值和名录、保护传承举措四个方面初步探讨"新中国城市型工业遗产"的特点及其保护传承框架构建思路,以期为建设更加全面、系统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添砖加瓦.
新中国、城市型工业遗产、整体性、保护传承、涧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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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4.2;K878(地下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2021-R-021
2023-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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