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862.2021.05.017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利益格局研究——以北京大兴区试点为例
2020年1月1日起修订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再次打开大门.在此之前,学者们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否入市引发争议,而双方论证的焦点是利益主体诉求差异性与入市利益分配平衡性.此次集体经营入市是否会重演1998年关闭入市的结果,再次入市是否会打破市场的平衡也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基于此,引入利益格局理论建构分析框架,结合北京市大兴区入市试点对比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两次入市过程,分析不同阶段的利益格局变化.从利益格局的视角对试点入市改革中相关制度经验进行总结与反思,探寻更加可持续的入市机制设计,启示今后的集体经营入市的实施与发展.
利益格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北京市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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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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