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862.2017.07.015
基层治理主体对城市建成空间的影响研究——以深圳原特区外为例
城市建成空间研究正在发生政治和制度转向,根植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城市治理理论,为剖析城市建成空间演变提供了有益视角和分析框架.以深圳原特区外为研究对象,以“治理主体一行动策略—建成空间响应”为分析框架,着力探讨基层治理主体作用力与组合方式对城市建成空间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城市建成空间对不同治理主体作用具有显著的响应机制,“四面开花”是基层治理主体主导下典型的建成空间特征;(2)深圳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由乡镇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组成的基层治理主体通过对其实际占有的土地实施生产型、破碎化的空间开发策略,推动原特区外建成空间与特区内相比,形成空间权属、空间结构、空间效益和景观格局的二元特征;(3)1979~2010年,深圳原特区外建成空间虽一直受基层治理主体主导,但市级治理主体管治能力和范围不断变化,各治理主体行动策略变迁、博弈过程和组合方式推动城市建成空间形成三阶段特征.
基层治理、治理模式、空间响应、空间演变、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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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3.2(城市与市政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1371167、41271177
2017-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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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