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862.2017.01.012
土地立体化利用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研究
基于地上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殊之处,利用比较研究法、法条解释法对土地立体化利用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管理机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土地立体化利用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客体范围为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利用土地空间以外的部分;设立方式采取有偿出让或无偿划拨等方式;管理审批程序要增加编制详细规划、“地质勘测”环节,同时前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权属登记需要统一登记机关、引进三维地籍管理技术和扩大登记事项;在协调与既存建设用地权利人权益方面,可通过完善相关规划、赋予既存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优先权和鼓励设立“空间役权”等方式.
土地管理、土地立体化、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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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2(农业经济理论)
深圳市国土基金前期费计划项目“土地立体化管理技术在前海的应用示范研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资助2015ZSTD004
2017-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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