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862.2006.04.023
公众参与原则与我国城市规划立法的完善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城市居民能够直接而积极地参与城市规划、成为规划制定和规划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于减少规划失误、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及监督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具有独特的法律价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原因在于解决规划失灵问题,是恢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衡的重要杠杆.借鉴各国公众参与制度,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应从城市规划信息公开、赋予社会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主体地位、确立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程序、明确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方式以及强化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司法保障等方面进行建构.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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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4(地下建筑)
国家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5BFX016
2006-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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