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0816.2021.03.006
17-18世纪新朱尔法"康曼达"制度研究
新朱尔法的"康曼达"制度是以契约为依据的代理制度,是17-18世纪亚美尼亚人商业网络急剧扩张的产物,亦是其贸易繁荣之根本.该制度在家族企业的基础上运行:通过签订"康曼达"合同,新朱尔法富裕商人委托非血亲的亚美尼亚人在海外代表自己开展贸易.为保证"康曼达"制度行之有效,新朱尔法亚美尼亚人对"康曼达"制度进行创新与改造,建立专门的代理人培训制度,形成自己的人员选拔和培养模式."康曼达"制度使亚美尼亚商人之间的合作团结而高效,其运行和管理模式被后来的股份制和有限合伙制所借鉴.
康曼达;新朱尔法;委托人;代理人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丝绸之路城市史研究多卷本"项目编号:18ZDA213系列成果之一
2021-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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