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268.2016.01.007
网络经济中反垄断法的定位:“放任”与“干预”的博弈
网络经济是21世纪创新性的经济形式,对国民经济影响巨大,被誉为国家经济的推进剂和国与国竞争的主战场。尽管存在“自然垄断说”的反垄断法豁免、网络经济中的垄断本身可能有利于消费者利益以及“竞争性垄断”是网络经济的固有特征等网络经济放任说的主张和理论,但网络经济竞争秩序的维护诉求通过反垄断法得以因应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网络经济存在的固有弊端、网络经营者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实质限制以及网络安全对市场多样化的期待是反垄断法“干预”网络经济的重要考虑。
网络经济、垄断、竞争
D912.29(法学各部门)
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广西科学实验中心开放课题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KT201301;广西民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课题东盟知识产权一体化及中国的对策研究2015MDQN010;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青年课题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知识产权保护研究CFKT2015 C08
2016-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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