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20.04.022
信息披露监管:强制披露的困境与优化路径
在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大趋势下,信息披露制度被监管者寄予重任. 2019年我国正式修订通过《证券法》,将信息披露扩充为专章,进一步扩大强制信息披露的范围. 但实践中,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着信息过载和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的问题. 相较于直接的政府规制,强制信息披露已是轻微的证券监管手段,但受到投资者有限理性、上市公司披露成本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监管者一味地依靠强制披露,将难以实现保护投资者的目标,还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因此,在证券市场中,监管主体应谨慎使用强制披露手段,防止证券监管陷入全面信息披露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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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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