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9.01.017
法学研究生实践教学的现存问题及改进路径
法律、教育、政治这三者自国家形成以来就紧密联系在一起,追溯至夏商周时代,法律已经是为政治,为国家服务的工具.在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刚起步之时,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方式主要是讲授法,因为当时社会经济关系不复杂,法律纠纷案件相对简单,教师之于学生是"传道授业"的关系,只需将各类法律概念,法律关系等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即可.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突飞猛进,舆论媒体监督无处不在,各类经济纠纷、行政冲突、刑事案件错综复杂,看似简单的案件也有可能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法学研究生若是仅仅满足于学习字面上的法律知识,将无法在多元化的社会胜任法律实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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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法学研究生可控型实践教学体系建设"cquyjg18215;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课题"检察机关一般监督权研究"2018zzwm007
201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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