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8.06.011
信访评议制度的地方实践与经验启示——浙江海宁模式探析
一、矛盾纠纷化解催生信访评议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和矛盾叠加期,社会风险逐渐增多.信访是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国信访呈现出总量减少、结构向好、秩序平稳的态势,但也存在着问题.一方面,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利不信理"等不健康心理长期存在,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极端行为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抱着"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的心态,暴力打压、花钱息访、高压治访等情况时有发生,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亟需探索信访矛盾治理的新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提出,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多元共治具有重要意义,为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思路.信访评议制度是新时代我国信访工作创新的重要体现,在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公平、公正解决信访问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海宁市首创"信访评议团"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组成"评议团",开展信访评议,有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目前,对海宁模式的评述多见于新闻报道,而对其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度分析的学术文章付之阙如.本文将对浙江省海宁市"信访评议团"制度进行阐述,讨论评议制度对我国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意义,剖析评议制度局限性并为其重构和完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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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课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下信访工作机制创新研究"2018-05;2018年度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违法信访行为治理研究"2018AG0405;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项目"新时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民主评议机制研究——以海宁模式为例"2018XZXS-029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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