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7.04.021
党风廉政责任制下公立医院院长廉政风险防范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以下简称"党委廉政主体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现行的院长负责制与党委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之间存在一些现实操作困境. 在进一步思考院长负责制的基础上, 探讨公立医院如何有效落实党委廉政主体责任无疑对公立医院改进治理结构、加强廉政建设和推动医院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医院院长、主体责任、公立医院、党委、加强廉政建设、负责制、八届三中全会、治理结构、责任落实、医院改革、操作困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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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2;R19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6年校级一般课题《党风廉政责任制下公立医院院长廉政风节防范的思考》CQDX2016B-052
2017-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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