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5.05.033
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 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这是第一次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 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求, 对于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基层群众、协商民主、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八届三中全会、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制度要求、人民民主、民主协商、民主理论、民主概念、开展形式、监督机制、公益事业、公共事务、大会报告、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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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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