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5.05.023
合谋的制衡:以激励性规制理论优化地方政府与社工组织关系
一、 地方政府与社工组织的关系——基于合谋理论视角
(一)政社合谋的形成过程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是指政府以提供资金为主要形式,购买社工组织提供的承包服务,双方以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特定公共服务目标的机制. 地方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可能会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而与社工组织合谋. 公共服务购买实践中,规制框架通常由政府高层制定,并且委托地方政府相应部门作为监管人设计及执行规制的详细条款,规制实施中监管部门与社工组织可能形成联盟, 合谋达成委托人无法观察到的子契约,以损害委托人和公共利益为代价增大自身利益.
激励性、规制、理论优化、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组织、委托人、政府购买、义务关系、形成过程、社工服务、理论视角、监管部门、公共利益、服务目标、服务过程、监管人、资金、条款、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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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5;P63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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