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5.05.017
涉检信访问题初探
信访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 自先秦时的"谏言"起萌芽,至唐朝发展相对完备,至清朝"京控"发展至成熟. 而在现代,1971 年,《红旗》 杂志刊登《必须重视人民来信来访》一文,第一次公开把人民来信来访称为"信访". [1]从此,"信访"成为了一个有特定社会内涵并且被社会认可的专用术语. 信访是公民为维护个人或公共利益采取的有针对性的诉求活动,是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体现,是公民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达方式, 有利于国家机关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冲突.涉检信访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检察机关的建立、变迁、发展而不断演进,在不断的演进过程中,涉检信访处置中的问题也不断凸显.本文拟从涉检信访的沿革入手,厘清涉检信访之含义,分析涉检信访处置中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信访制度、人民来信来访、权利意识、公民、演进过程、信访工作、社情民意、社会生活、民主意识、矛盾冲突、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国家机关、公共利益、改革方向、参政议政、表达方式、组成、中国、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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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D63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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