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4.06.020
法律“软规则”的反思——以衡阳贿选案为例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2人因故未能出席).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93选76)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下文简称“衡阳贿选案”),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贿选行为,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涉案金额1.1亿元.
法律、软规则、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衡阳市、差额选举、违法案件、收受钱物、涉案金额、贿选行为、会议、工作人员、违纪、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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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1;D92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投票规则的博弈研究”yjg110347
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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