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4.01.012
中国天下为公的文治理想——基于古代政治治理的角度
一、中国文治传统分析
文治,即以文而治.其一面是统治者、实权者对自我具有切合天道之圣德(文德)的一种宣示;另一面,其又是统治力量对既有典章制度乃至圣王言辞合乎天道的一种宣示——天道与文辞,乃至制度之间的深度分裂被强行捏合.其表现为以圣人言辞(行)、圣德宣示代替具体规范制度,也就是说文治社会中,“治理之根本”的宣言性、告示性、理念正当性远远大于其规范性、操作性和规范自洽性.文治之所以构成中国传统,就在于其不是一时一地的根本法,而是中国几千年来千古不易的根本法,由此展现出中国人社会治理的独特样貌.其中,所谓文治宣言就是整合民心的着力点,是所谓的当时民族“承认规则”的现实版,文治宣言所代表的政权将成长为新的国家政权.即便在文治社会,其政治主权者长远来看仍是人民,现实掌控者往往是人民中宣扬“文”治精神的精英份子和掌权者.中国的文治宣言,在实质上之所以叫作根本法,而不称之为根本宣言,在于其宣示的“民本”思想,在人民作为政治主权者的层面,具有终极的社会规范性.同时,这种根本法总是以宣言的形式而非规范的形式存在,就说明这种形式具有根本性,也构成对整个民族的根本的规制形式.
中国传统、理想、古代、政治治理、宣言、根本法、规范性、主权者、规范制度、人民、国家政权、统治者、圣德、社会治理、民族的根、构成、典章制度、承认规则、自洽性、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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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D03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中国宪法的文治传统研究》批准号2012BS33
201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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