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3.06.023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是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领导下,以人民民主为根基,以法律为准绳,以权力制约为条件,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人民政府.[1]严格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领导干部是行使行政权的主体,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更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力量,其法治思维素养的高低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强弱不仅直接决定行政权运行的质量,也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只有当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解决社会矛盾,法治政府才能建立,法治环境才能得以优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2010年10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从政府率先提出到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申凸显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现实紧迫性,也警示了当下非法治思维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的严峻现实.本文拟在分析法治思维的概念和要素的基础上,对如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出一点自己的想法.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政府建设、思维能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行政权、特色社会主义、矛盾、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法治政府、法律、现实紧迫性、中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行政活动、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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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D90
笔者主持的2012——2013年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13HZKT259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4-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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