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29.2013.03.023
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查院所办案件为视角
近几年来,国家对"三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各类财政资金补助力度逐年增加,新农村建设硕果累累.但同时,涉农职务犯罪问题亦应运而生.
一、新农村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故意犯罪.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作为职务犯罪内涵的外延,是我国当前国情下具有代表性的多发性犯罪之一,更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严重侵害了国家基层组织的管理职能,对涉农惠农政策带来了负面影响,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造成广大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越访等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诱因,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政府威信,给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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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3;X32
2013-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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