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三为”精神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信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民生、顺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内在要求。工商部门是市场经济监管和工商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部门,是推动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执行系统,在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发扬敢为、能为、有为的“三为”精神,不断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再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消费维权、效能建设、精神、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消费需求、社会和谐稳定、党群干群关系、工商行政执法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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