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764.2005.06.030
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新论
建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制度是弥补传统环境管理不足的需要,对于保障公民环境权、遏制行政行为侵害环境公益现象、适应国际环境保护等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损害或可能损害环境与生态资源等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可在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行政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科学设置诉讼管辖、合理确定举证义务、增加判决种类和允许原被告双方和解等方面进行构建.
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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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8(经济法、财政法)
2006-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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