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22.12.017
高管薪酬激励、高管创新意愿与企业创新能力 ——基于我国军工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军工企业具有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促进科技进步和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是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国内外安全和发展新形势、新特点使得军工企业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而创新能力是强化军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要素.为考察军工企业创新能力与企业高管薪酬激励、高管创新意愿是否有内在的关联,从高阶梯队理论视角出发,以沪深两市A股2012—2019年56家军工上市企业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建立有调节作用的中介效应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军工企业高管薪酬激励与高管创新意愿显著正相关;高管薪酬激励与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正相关,并且受到高管创新意愿的部分中介作用;同时,企业家精神在其中介作用中具有调节效应,企业家精神富足地区的军工企业薪酬激励更能增强高管创新意愿,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军工企业应依据管理层长期研发决策建立恰当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第二,加强军工企业创新文化的建设,培育并树立企业高管的创新意识;第三,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培育和提升区域内的企业家精神.
高管薪酬激励、高管创新意愿、企业创新能力、高阶梯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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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6(中国工业经济)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
2023-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7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