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21.11.017
通用名称司法认定的证据规则研究 ——以"消费者调查"为视角
通用名称司法认定的焦点问题是"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的认定证据间接、零散,致使通用名称的证据标准判定模糊.消费者调查证据在英美等国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广泛应用,但我国适用消费者调查证据的实例屈指可数.消费者调查应当是反映相关公众心理认知状态的最直接证据,我国有必要明确消费者调查的证据地位,司法裁判引导确立消费者问卷调查的操作规范;遵循问卷调查前法院"预先审查"的基本规则,由法院初步审查问卷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方法与程序的可靠性;问卷调查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真实与科学的基本原则,以增强消费者调查结果作为证据采纳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商标;通用名称;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消费者调查;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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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3(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互联网环境下商标权保护的实践难题;制度创新研究";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重庆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研究;重庆理工大学科研启动基金"商标使用的体系化研究";重庆理工大学重点项目"校企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2021-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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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