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21.04.015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案外第三人权益救济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为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公平高效的解决机制.然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固有的封闭性、争议主体的特定性极易诱使当事双方相互串通,提起虚假劳动仲裁,侵害案外人的正当权益.在劳动仲裁视域下,探讨案外人救济路径的选择,首先要对现有救济模式进行可行性梳理.仲裁框架内的司法审查机制立法薄弱、缺乏可借鉴性,诉讼法框架内的另行起诉制度易造成执行依据的抵牾,再审制度启动门槛畸高,案外人异议之诉救济力度有限,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在立法理念、制度衔接等方面都与劳动仲裁中案外人权益保障的需求更为契合,由此构建劳动仲裁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无疑是回应这一现实难题的最优解.
劳动争议仲裁、司法审查、案外人救济、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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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事诉讼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我国高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究"
2021-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