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20.12.011
刑法立法公众参与:一个基本范畴的辨析
刑法立法公众参与是刑法立法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刑法立法公众参与之"刑法立法"直接指向刑法的立改废释."公众",不宜过度泛化,宜为刑法调整某领域关系时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当拟立刑法条款调整的关系涉及到全社会公共利益时,"利益相关方"便是"全体社会公众"."参与",不是公众情绪化意见的呐喊,而是公众和最高立法机关不断对话、妥协和深思熟虑之后的智慧结晶,公众参与不是最高立法机关惟公众意见言听计从,也不是最高立法机关意志主导一切,而是在法治价值指引下的各方意见的博弈、协商和重叠共识.
刑法立法、公众、参与、利益相关方、视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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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重庆市教委研究组教改项目"党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特色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科学规范执纪研究"
2021-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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