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20.05.001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及问责机制:演进历程、问题和改进方向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及问责机制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其演进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探索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05年)、进一步发展阶段(2006—2015年)、成型阶段(2016年以后).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及问责机制日益成型,其基本框架涵盖约束性指标和专项考核、综合性目标评价体系、引导性考评、部门分工机制、问责机制5个方面的内容.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及问责机制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发生转折性变化,但是在执行中也造成地方政府"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为此,需要从统筹优化生态文明领域的考评工作、明晰生态文明建设各主体责任、规范与完善督察问责程序等方面予以改进.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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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1(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项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政策的实施机制研究";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项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战略研究"
2020-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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