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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8425(s).2019.11.013

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 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引用
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旨在解决人工智能致损时的责任归属,虽在形式上解决了责任分配问题,但因人工智能不具有人类的法律人格,也无法比照拟制主体满足实体性要素、价值性要素的要求,无法承担责任,致使人类仍然是人工智能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在法律效果上与其被赋予法律客体地位并无二致.而且"主体说"无法满足"主客体二分法"划分的本质,会对现有的法律制度产生颠覆性的冲击,打破以"人类中心原则"构建的现有法律体系.究其实质,人工智能始终无法摆脱客体地位的法律架构.

人工智能、法律地位、法律人格、人类中心主义

33

D913(法学各部门)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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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4-8425

50-1205/T

33

2019,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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