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19.02.010
数字化作品电子数据保全问题研究
数字化作品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大众运用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数字化、平民化的创作形式.数字化作品的虚拟性、平民性决定了其确权和维权相对困难.保护数字化作品知识产权的重点和难点是固定、保存能够确认和保护其知识产权的电子数据证据.当前对数字化作品电子数据进行固定、保存的主要方法是法院保全和公证保全,这两种保全方式具有低效率、高成本、缺乏技术等与信息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固有缺陷.而作为信息社会发展的产物,第三方数据保全平台则能够发挥其独特优势,克服法院保全和公证保全的缺点,在数字化作品知识产权确权和保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第三方保全本身亦存在技术封闭、社会认可度低、理论研究缺乏等问题,对此也应该在充分观察的基础上,完善第三方保全相关规则的构建,正式确立第三方保全平台的法律地位,完善平台的组织建构和证据认定规则.
数字化作品、电子数据、数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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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9(中国法律)
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重庆数据保全产业前景研究”J2017-98
201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