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18.09.014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技术事实查明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难点.我国的技术事实查明手段多样,但由于立法不完善,各个机制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和协调性.从世界各国来看,主要有法院内部、当事人及第三方查明技术事实,包括技术法官、技术陪审员、技术调查官、专家咨询、专家证人、技术鉴定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同时各国都逐步强化法院内部查明的机制.在考察各国典型机制以及我国相关机制的基础上,构建以合议庭为中心,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为主体,专家咨询、技术鉴定为补充的技术事实查明的组织机制,以庭审质证为中心的动态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技术事实、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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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重庆市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制度研究"2015QNFX33
2018-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