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17.02.012
论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机制
检察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公安机关全面、合法取证,以破解证据困境.提前介入工作吸取了冤假错案的教训,可以破解监督难题,是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捷径,并且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于强化检察机关证明责任的要求,因而具有一定的实践合理性.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存在着角色与任务相矛盾、捕诉联动模式违反法理、介入范围不明确、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难题,应当进一步予以完善.
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引导取证、捕诉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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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17-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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