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16.09.013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的特点及其启示
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扩面的背景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的发展与改革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政府财政责任在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3个阶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呈现出由全民共享的普惠制向低收入和无收入群体倾斜,基于不同支柱与不同层级的差异化政府财政责任,随着经济、人口因素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推动养老保险的地方化等特征。基于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的发展与演变的经验,中国应立足于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适时适度调整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逐步建立由基本养老金全民普遍享有向弱势群体倾斜的财政支持制度;构建养老保险制度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责任调整的动态平衡机制。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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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2.6;F847(保险)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差异性研究”310811153007;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体系完善研究”13JZD01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整合研究”11BSH06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社会经济效应研究”14JZD026
2016-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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