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16.02.016
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独立建构
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矫正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不良行为的矫正缺位、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正有限、不起诉对象的后续矫正不到位以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流于形式等问题,以国家亲权主义为理论支撑,紧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刑罚认定上的差异性问题,通过相应的专门立法,扩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构,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机关配合监督的多元化、阶梯式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是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合理发展路径。
社区矫正、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保安处分
D917.6(法学各部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重点课题“跨区域社区矫正实务问题研究”CQJCY2015B12
201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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