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指定辩护制度研究
一、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指定辩护制度解读
指定辩护制度作为辩护制度中的救济手段,新《刑事诉讼法》(以下均指2013年1月1日适用的《刑事诉讼法》)对其做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标志着我国法律在对人权的重视和保障方面前进了一大步.
(一)指定辩护制度概述
对于指定辩护的含义,目前理论界通说的观点是:"指定辩护是指人民法院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而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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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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