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11.01.014
"象以典刑"论考
"象以典刑"是否在尧、舜时代存在,是否是我国原始社会某一阶段真实的写照,在我国法制史学界争议很大.在此,从刑罚的目的出发,通过分析历史事实,认为在尧、舜时代由于社会条件的限制,民众对政治、财产和性的犯罪都比较少,因为这些犯罪的收益都很小,即使用很少的成本都能够制止住犯罪.因此,在那个特定时代,"象以典刑"是完全可能存在的.
象以典刑、犯罪、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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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1-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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