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10.07.004
商标注册国际协调制度构建之法理探析
商标注册国际协调制度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条约义务协调各国商标注册制度的地域性差异,促进跨国商标注册.从性质上看,这一制度目前主要是对各国现有商标注册制度进行协调.而不是建立单一的跨国商标注册制度.其立法价值取向是通过条约义务加强商标国际保护.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以及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商誉利益.同一项商标在不同成员国申请注册,成员都应当尽可能地给予其注册,以保持该商标与所适用的商品或服务的对应关系的统一性.这一要求被称之为"同样(as is)注册"义务,它是商标注册国际协调制度发展的法理要求,这可以通过相关条约的实践发展加以证明.就中国而言,针对立法与司法实践中适用同样注册义务存在的问题,第三次商标法修改应增加必要的规定.
商标、商标注册国际协调制度、同样注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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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1(国际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09YZ283阶段性成果之一,并得到上海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A-0211-09-031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支持
201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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