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09.05.01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并且兼具人文价值与资源价值;公法保护有利于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而私法保护则有利于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应秉承人文价值至上的原则,以公法保护为主,同时兼顾资源价值,以私法保护为辅,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公法、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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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文化多样性的知识产权保护07JC820023
200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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