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08.12.033
应用文文种规范的立法思考
我国应用文文种一直有着立法规范的历史传统,但是,辛亥革命之后,沿袭了几千年的旧体应用文文种绝大部分被废止,而新的应用文制度却没有完全建立.目前,现实生活中使用的绝大部分应用文文种没有政府的立法规范,这就造成了文种选用混乱、书写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政府对应用文文种的立法规范,使大量"约定俗成"的应用文文种向"法定使成"转变.
应用文、文种、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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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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