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08.07.027
调解机制延伸至中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思考
中国现代调解机制不能完全融入当代法律体系并发挥自己的作用.与诉讼相比,大多数中国人认为调解在现在的中国是一种无效或效力甚微的方式.因此,中国很有必要更体系化地重新引入调解这一机制.其中的关键就是使调解延伸至诉讼程序.理论和区域实践证明,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整合调解机制和诉讼机制是可能的、必要的,并且这种整合将会缩小调解和诉讼间的空隙.
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诉前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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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4(法学各部门)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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